心理健康

材冶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索引:1-2-38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郝喜红

副组长:张鑫

成员:吕芳、孙金玲、罗建龙、康蕾、各班心理委员

二、工作职责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特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从思想上重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心

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2、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保

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审定学校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

5、对学生出现的意外突发事故进行及时的危机干预,尽可能减

小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和损失;

6、统筹做好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的效果;

   7、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时间、人力和财

力保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措施能够有效落实。

8、及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按照心理工作的有关程

序立即通知家长并转介到相关机构救治,尽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材料与冶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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