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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管理

材料与冶金学院教工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党组织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学校组织部发有关党支部三项制度制定和落实的相关要求,结合材冶学院教工支部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通过积分管理,严格对党员的过程管理和日常管理,细化各类党员管理的具体要求,科学记录和评定党员的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积极引导广大党员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强化党员意识,主动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参加党内活动,切实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敬业奉献、带头服务学生上做表率、起作用。

二、管理对象划分

积分管理对象为材料与冶金学院教工党支部所有在职正式党员。

三、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百分制,分值包括党员自评、日常评分、民主评议、支委会评定四部分,分别按2:3:2:3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积分。由支部对照《管理考评细则》针对党员个人的日常的学习情况、工作表现、荣誉获得等方面进行及时赋分。

2、民主评议积分及党员自评积分。每年度末,由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邀请群众代表)投票确定得分。评议党员会议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群众代表人数一般为到会党员人数的50%。评议积分由评议合格票得票率×100×30%得出。党员自行按照《细则》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形成自评分。

3、支委会评定积分。根据党员及群众代表评议的情况,对照《管理考核细则》,并结合党员的平时表现,由支委会集体研究,结合党员日常综合表现给予综合评定。

(二)积分登记

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对党员日常活动情况(含参加组织生活、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记录。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每年年底对党员积分进行归零,下一年度重新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党员年度积分由各支部支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并要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报学院党总支审批。

(三)积分应用

1.将积分在60分以下者认定为不合格党员,60—69分认定为基本合格党员,70分以上认定为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或基本合格党员,按照相关程序由党支部给予“谈话告诫、限期改正、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理,并逐级报学院党总支、校党委审核,建立完善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2.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上年度积分必须至少达到90分;被推荐为校级优秀的共产党员,该党员上年度积分必须至少达到85分;党员在学院个人年终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本年度积分必须至少达到80分。加分项目为额外加分,在100分以外额外加分,不计入总分,要作为党员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违反“一票否决项”中任何一项,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按组织处理程序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党员实行分类量化式的“积分制”管理,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的创新性举措。支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大胆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支部要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做好组织管理和考勤登记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同时,要充分调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积极创设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树立新形势下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督查。支委要在支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进行总结和思考,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对活动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

附:1、《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细则》

2、《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台账》

3、《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民主评议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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