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
1.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科研道路上具有甘为人梯的良好品质,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和法规。
2.遴选原则: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应根据学位授权点的实际需要及担任博士生导师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本着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质量、高层次的专门人才,有利于提高科研与教学水平,有利于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成长的原则进行。
3.基础条件:
(1)博士生导师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且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曾独立培养过三届以上硕士研究生,或作为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参加并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好。
(3)具备讲授一门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科研工作:具有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前沿动态,学术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先进水平。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或主持重大横向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单项到款额不少于50万);作为科研团队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级课题2项及以上(排名前3名)、或参与省部级重点课题3项及以上(排名前2名)、或参与重大横向课题2项及以上(前2名);且年均科研经费不少于20万。
5.学术成果: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期刊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不少于5篇。除上述条件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科研与教学成果获国家级奖(前3名)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前2名)1项。
(2) 以第一著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3) 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
6.兼职导师:申请我校兼职博士生导师的校外人员应是我校的兼职教授,并与我校有在研合作项目,对提高我校办学水平有实质性作用,申请条件比照以上条件执行。
7.破格条件:对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本人申请,学位点学院提名,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可破格成为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