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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

实验室考核考勤制度

1.实验室实行八小时上班工作制,上下班时间由学校统一规定。

2.实验室考勤员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勤。

3.凡实验室编制的工作人员请事假要先申请后执行,事假三天以内向考勤员请假,三天以上向实验室主任(分室主任)请假。

4.病假以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为凭。

5.考勤成绩突出者,实验室给予奖励。

6.实验室人员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好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及使用,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实验室每年对每人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本人业绩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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